做知法、守法、用法的新时代中学生

更新日期: 2008年12月9日 上午12:00

 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,中共中央、国务院转发的《中央宣传部、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》中确定:“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12月4日,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。”
区教委领导来我校视察法制教育情况,并于早操时间进行了赠书赠盘仪式。教委领导和王校长分别进行了讲话。学生代表还宣读了“做知法、守法、用法的新时代中学生”的倡议书。最后,教委领导向我校赠送了法制教育书籍与普法光盘。
作为新时代的中学生,我们不仅应该遵纪守法,还应该学会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。